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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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上级指导下,负责起草有关教学工作管理文件及规章制度。

2.制定本科室经费预算。

3.提出专业建设规划和专业建设要求,组织新增专业的论证、申报。

4.组织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

5.编制校历,下达全院教学任务。

6.编排各专业公共课、临床专业课课程表,审核任课师资审批表和教学进程表,搞好教学调度。

7.组织选修课的申报、论证和教学安排。

8.接受、审核、发放学生成绩单及归档,出具学生成绩证明、审核留降级学生名单、毕业学生名单。

9.审核本科生(含成人)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发放学士学位证书。

10.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学籍异动审核,新生学籍注册,毕业生资格审查,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11.负责全院教室的安排、使用、管理及统一调度。

12.负责教学楼检查、巡视及教学用具管理和发放。

13.负责部门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14.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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