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沈阳医学院提升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水平实施方案(2025-2029年)》(沈医院发〔2025〕33号)要求,为提升学生临床实践技能,夯实学生临床基础,提高学校临床医学类专业医考水平,承接全程临床教学的医院需进一步加强学生临床技能训练,具体要求如下:
1.承担《临床技能学(含手术学)》和《临床技能综合训练》课程的教学单位需在课余时间全面开放实训室,并安排临床技能水平较高的人员指导学生进行临床技能训练。
2.实训室课余时间开放实行打卡制,学生应在上述课程时段内至少到开放的实训室训练3次(须现场打卡),实训室设专人负责打卡,不足3次者视为本门课程成绩不合格。
3.相关教学单位需根据教学大纲,围绕对应学期的临床技能操作项目组织学生在实训室课余开放时间开展过程性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结业考试。
4.请相关教学单位做好实训室开放记录和学生打卡的存档工作。
沈阳医学院 教务处
2026年3月